為規范賽事活動策劃公司與客戶之間的合作關系,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并保障雙方權益,特制定本付款管理辦法。本辦法適用于賽事咨詢、活動策劃及相關服務合同的付款管理流程。
一、合同簽訂與預付款
- 合同簽訂后,客戶應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%作為預付款,以確保項目啟動和前期資源調配。
- 預付款支付完成后,賽事活動策劃公司正式啟動項目策劃與執行工作。
二、進度款支付
- 在賽事活動策劃方案經客戶確認后,客戶需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%作為進度款。
- 進度款應在方案確認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支付,以確保后續工作順利進行。
三、尾款支付
- 項目執行完畢并經客戶驗收合格后,客戶應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的30%尾款。
- 尾款支付前,賽事活動策劃公司需提供完整的項目執行報告和相關結算單據。
四、特殊情況處理
- 若項目延期或變更,雙方應重新協商付款計劃,并簽訂補充協議。
- 如客戶未按時支付款項,賽事活動策劃公司有權暫停項目執行,且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延誤責任。
五、發票與結算
- 賽事活動策劃公司在收到每筆款項后,應在5個工作日內提供等額正規發票。
- 所有付款均以銀行轉賬方式進行,不接受現金支付。
六、附則
-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如有未盡事宜,由雙方協商解決。
- 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賽事活動策劃公司所有。